男子酒驾“二进宫”被拘十日罚两千吊销驾照
男子酒驾“二进宫”被拘十日罚两千吊销驾照
新天水讯【记者余碧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酒驾、醉驾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不负责,但是总有一些人怀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不会那么凑巧就被交警抓了,一而再地挑战法律的底线。近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就在检查中发现了一名饮酒驾驶的男子,而且,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因为酒驾被处罚了。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日前在县城滨河南路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前方走走停停,有意躲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看到驾驶员眼神躲闪,说话支支吾吾,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驾驶人张某于2019年10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张家川公安交警处罚,而这次已经是第二次酒驾。最终,民警依法对张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交警系统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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