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家事调解室 法官巧断“家务事”
利用家事调解室 法官巧断“家务事”
新天水讯【记者余碧波 通讯员脱蓉】近日,秦州区法院七里墩法庭巧妙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系第二次起诉离婚,但被告到庭后情绪激动,对遍布摄像头的法庭较为抵触。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针对家事案件隐私强的特点,将调解地点选在温馨明亮的家事调解室。

坐在“客厅式”的家事调解室的沙发上,被告也渐渐放松下来。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听取当事人对婚姻状况的陈述,法官也从当事人分别对日常生活的叙述中,寻找到了矛盾的焦点所在。双方的主要矛盾系家庭琐事,被告常年在外打工,双方聚少离多,婚后亦未生育子女。原告认为双方长期未在一起生活,缺乏沟通交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认为双方感情确有问题,但不至于离婚。法官了解后,从缔结婚姻的初心出发,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法说理,并留出了一点空间和时间让双方沟通交流。最终被告体谅到原告的不易,明白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在与原告协商好财产及债务的分配后同意离婚。本案以调解结案。
传统方式的调解,法官与当事人需共坐一堂,面对面交流。但为充分保障家事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使当事人解除“家丑不可外扬”的顾虑,愿意积极寻求法官帮助解决纠纷,秦州区法院不断探索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家事审判场所进行了“家庭化”改造,把调解作为家事审判的庭审前置程序。并对家事案件庭审旁听人员进行了设定,对煽动、挑衅当事人情绪的家属拒绝旁听。同时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的方式,从当事人对抗模式转化为“拉家常”模式,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适时宣讲移风易俗的道德新风尚,不断推动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使得柔情关怀与刚性司法紧密相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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