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上)
“一盔一带”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机动车驾乘人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连日来,我市公安交警结合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伸触角、聚合力,再掀“一盔一带”整治热潮,有效提升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
“一盔一带”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上)
新天水记者 王晓华
“安全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带是生命带,驾乘人员要系好,发生意外防伤害。”这个关乎生命安全的顺口溜对驾驶人员来说应该是非常熟悉的了,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忽视它。
记者在街面上采访时发现,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对安全带的使用都很规范,对于安全头盔的佩戴,我市市民大部分都在很好地执行,而最近由于天气炎热的原因,佩戴率出现了下滑。

市民李丽告诉记者,冬季时她一直乘坐公交车出行,现在天气热就选择骑电动自行车上班,方便快捷还凉快。她知道应该戴头盔,但是这个天气戴一会还行,长时间佩戴确实特别热,因此有时候就不戴了。
一名男子带着年幼的孩子和妻子一同骑乘电动自行车,无一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后,声称只是去不远处的亲戚家就没有戴头盔。交警对一家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他们一旦发生事故,一家人没有安全防护都将面临极大危险。
很多市民在采访中都称自己知道“一盔一带”,也知道是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但却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于是出现了看见交警就戴上,没有交警就取下的应付检查的场景。

“去年秋天,我骑电动车和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惯性让我从车上甩了出去,侧面身体和头部着地,幸好那天戴了头盔,都是轻微伤和一些擦伤。如果没有头盔的保护,我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所以现在我只要骑电动车出门,一定会戴上头盔,那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市民李先生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
天嘉集团驾驶员胡少锋说:“安全带就是我们驾驶员的生命带,为了乘客和自身人身安全,我们上车第一件事就是要系好安全带,百分之百地确保安全出车。”
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赵焱告诉记者,一些司机不喜欢使用安全带,便采取一些投机取巧的办法,或者随便系上,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能有效地保护驾驶员固定在座位上不被惯性甩出去,减少伤亡的发生。对于副驾驶也是同理,都需要系安全带。

郊区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马大伟说,不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罚款50元。机动车乘坐人不系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一百零五条,罚款20元。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交通事故中导致伤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自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根据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事故测算,事故当事人头盔佩戴比例达到52.9%,比行动前提高了27.3%,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事故死亡率比行动前下降了一半,安全防护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大的负责,希望市民们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践行“一盔一带”,守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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