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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每日甘肃网2023-07-28 09:10:54

《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每日甘肃网2023-07-28 09:10:54

发布会现场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万及敏实习生石平霞李正霞)记者从2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甘肃首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重点就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作出制度设计。

《条例》对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职责和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作出规定,明确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同时,对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对排污要求、灌区污染防治和油区污染防治等作了规定。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条例》明确甘肃省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的原则。对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农业节水、城乡生活节水等作出规定,重申了河道治理、河道采砂管理、防洪和防凌安全、水库库区管理、应急管理和宣传的相关内容。

《条例》围绕国家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对美丽乡村建设、产业结构布局、对外开放等作出规定,特别指出促进甘肃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围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条例》对建设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体系提出要求,对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培育沿黄文化旅游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作出规定。结合甘肃特色,《条例》对黄河文化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予以明确。

责任编辑:刘欣
编辑:夏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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