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3年8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焦川共同为大家介绍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张少刚
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海先生、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焦川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海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海
陈海: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天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通过本次新闻发布会,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们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面由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海绵城市概念定义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到的海绵城市,实质上是一种低影响开发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其核心是尊重自然生态本底,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在充分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城市透水地面面积、提升雨水储蓄调节功能,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吸收、渗透、储蓄、净化和利用雨水,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对于新时代城市建设工作而言,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统筹城市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利用、水系环境、绿地系统及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打造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城市条件,建设河清岸绿、人文和谐的西北山水城市,助力我市高质量城市建设。
二、基本建设思路
2021年6月,天水市获得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资格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克服国家融资政策调整、地方财力下降、建设经验缺乏、新冠疫情冲击等多重不利影响,全力推动海绵项目建设,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我市在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方面存在城区内涝风险、雨水利用率低、再生水管网系统未搭建、城区用水便利性差等问题这一市情实际,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流域、城市和社区三个维度入手,综合考虑气候、地质、场地、规划目标指标、经济技术合理性、公众诉求等因素,在2021-2023年三年示范期内,紧紧围绕打造“安全韧性、生态循环、共建共享”的海绵城市目标,以海绵示范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投资40.21亿元,完成海绵型建筑与社区、海绵管网排查与修复、道路广场、海绵公园绿地、海绵型水系、管网与泵站、地下管道GIS平台建设与监测设施等六大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84个,着力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的“西北山城模式”。
三、示范期内工作开展计划
在2021-2023年三年示范期内,我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系统布局、因势利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建设西十里分区、麦积新城分区、师院分区、社棠渭河北分区、平峪沟分区、师家崖分区、岷山厂分区、市体育中心分区、麦积万达分区等9个示范区,在市政道路、公园、城市更新、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融入海绵元素,分区分期推进。通过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普查,我市满足两年一遇标准的排水管道不足47%,且有大量雨污合流管道,管道错混接问题突出,存在溢流和内涝风险。因此,在选择项目时,尽量选取本底条件不好的社区和管道不满足设计标准,有内涝隐患的路段进行海绵化改造建设;建设前统筹考虑其他市政类管线铺设计划,尽可能减少因其他管线敷设引起路面重复开挖,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实施了一批水系治理、河道整治、雨水回收利用、再生水回用、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提升防洪应对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缓解城市路面积水和城市内涝,优化城市水资源结构和防灾减灾能力。以上项目实施后,能够整体提升我市水生态、水资源和水安全水平,保护自然水系结构,实现水体良性循环和城市内涝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
四、强化组织制度保障
为高效推进我市的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规制度、狠抓规划管控、完善建设标准、做好综合保障。一是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议事机制,印发多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文件,靠实各县区、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政府统筹、牵头单位抓总、配合单位协作、实施单位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2022年11月颁布《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审批环节全过程管控。为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我市还编制了《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职责》《天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天水市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数十项制度和施工图集,建立起覆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的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制度体系。
通过统筹实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在示范期内建设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城市,为实现“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愿景提供了重要抓手,以“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热岛有缓解、水质有改善”的城市发展目标,为构建全域系统化海绵体系、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消除城市内涝积水、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和溢流污染及提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平提供了有益探索,更为塑造天水城市新形象,打造承载力更高、宜居性更强、包容度更广的具有西北山城特色的示范城市提供了重要引领。建设全国海绵示范城市是我市的重要机遇和重大使命,我市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逐步构建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全面筑牢绿色生态本底,建设会呼吸、有弹性的绿色生态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对一直关注关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陈海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在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本人所在的新闻单位。

天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杨心雅现场提问
记者:
今年年初我市颁布实施了《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请问在今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如何贯彻落实?
主持人:
这个问题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焦川先生回答。

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焦川
焦川: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为加快推进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在学习借鉴试点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通过,并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省第一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范围、规划管控、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违法处罚等各方面,规范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为我们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打好了制度基础,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行动准则。在今后的城市建设工作中,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要靠前站位,严格落实《条例》,在城市发展规划过程中,切实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所有城市建设项目过程中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城市设施。海绵城市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具体工作管控,确保《条例》发挥引领作用。

甘肃法制报记者齐洪德现场提问
记者:
据了解,近年我市非常重视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城市区内积水点得到有效治理,但是在强降雨过程中,仍有一些低洼地带存在积水现象,请问通过我市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主持人:
这个问题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陈海先生回答。
陈海: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的防洪排涝治理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我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万全准备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三抓三促”行动成效,近年来持续开展城市区易涝点整治行动,实地督导排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积水点,分批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目前已对藉河北路东段、合作南路等10余处易涝点完成了改造。示范期内,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天水最为重要的“山、城、河”城市特点元素,重点关注解决城市内涝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源头减排,排水管网能力扩容提质,全面梳理建成区的积水内涝隐患点,深入排查内涝成因,对内涝风险点“一点一策”整治等措施,对“山、城、河”开展立体统筹生态建设,完成内涝风险点改造,确保消除积水内涝隐患,着力提升排水能力,消除积水隐患,有效提升水安全保障。在示范期内,对不满足2年一遇标准的城市排水管道全部完成改造,实现城市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对应降雨量为79毫米),切实保障暴雨天气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居民出行不受阻。但是我们也要明白,海绵城市建设只能通过蓝绿灰设施的融合,解决设防标准以内的降雨问题,如果遇到特大暴雨的极端天气,仍会发生城市内涝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做好提前应对,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应急处置,不可过分夸大海绵城市的防洪排涝作用。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新闻发布会后联系有关方面进行采访。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的关心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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