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甘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新天水讯 近日,甘谷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对民事诉讼部分,承办法官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人马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杨某重伤二级。检察机关对马某提起公诉后,被害人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但实际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马某表示家庭经济困难,赔偿能力有限,希望降低赔偿数额。杨某表示后续治疗费用高,赔偿数额不能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及时转变思路,从“成本”角度分别给双方当事人算时间账、经济账,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优势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由马某向杨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至此,本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纠纷顺利化解。
经审理,依法认定被告人马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在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主要多发在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案件中,因涉及双方当事人权益及社会稳定,处理起来相对棘手,开展调解存在难度。下一步,甘谷县法院将努力在提高刑事司法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提高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助力社会和谐稳定。(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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