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天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新天水讯【记者 李欣桐】11月23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贾义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君明、何晓斌、何吉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小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耀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继明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评估组关于《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对两个《报告》表示满意,通过了这两个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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