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伤和气 朋友失信上法庭
借钱不还伤和气 朋友失信上法庭
新天水讯【记者 张彬霞】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法庭日前审结了一起好友之间因借款而引发的纠纷。
原告陈某与被告牛某是闺蜜。2021年3月,牛某因其丈夫刘某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而向陈某借钱。陈某通过委托他人转账、微信转账及给付现金等方式,先后给牛某借了6万元。同年4月,牛某和丈夫刘某给陈某写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随后,牛某再次提出向陈某借款10万元。陈某将10万元现金交付给牛某后,牛某和刘某又给陈某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借期仍为一年。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均按月息1分计算,即年利率为12%。可是借款到期后,牛某夫妻二人并未按期归还借款,陈某多次催要未果,故将牛某夫妇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与刘某进行了沟通。刘某称,他第一笔向陈某借款的6万元,其实是自己的财产,只是经过牛某取出来走了个账。至于第二笔10万元的借款,他是给陈某打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因为陈某说的利息太高了,他就没用陈某的钱。这两笔钱他都没有借,不应该给陈某归还欠款。而且在借条中,他写的名字也与陈某不符合。
因双方争议较大,不能达成调解,承办法官按照双方陈述及举证的证据进行了判决。最终判决由刘某、牛某归还陈某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
办案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应当减少现金出借,多采用转账、电子支付等有利于举证的方式进行出借。同时,在借款人书写借条的过程中,出借人对于名字、借款数额等关键性信息应多加关注,避免产生纠纷后因无法举证而造成权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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