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报表扬公示 天水多名集体和个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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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3〕106号)要求,综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审核,拟推荐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105个单位和刘冬青等146名同志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通报表扬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通报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实名反映问题的社会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联系方式
(一)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 系 人:王苗
联系电话:0931-8928494
电子邮箱:sxxcjy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编:730030
(二)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 系 人:许多元
联系电话:0931-8960771(兼传真)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编:730030
附件: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天水地区)
一、先进集体
(一)市州层面
天水市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政府
天水市甘谷县六峰镇政府
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法院
天水市烟草专卖局
(二)省直部门
天水师范学院商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二、先进个人
(一)市州层面
赵东红 天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世强 天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
付文婷(女)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秦凯亮 天水市秦安县司法局西川司法所所长
李翊军(回) 天水市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奎 天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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