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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通报表扬公示 天水多名集体和个人上榜→

来源: 新天水2024-03-01 10:43:16

拟通报表扬公示 天水多名集体和个人上榜→

来源: 新天水2024-03-01 10:43:16

关于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3〕106号)要求,综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审核,拟推荐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105个单位和刘冬青等146名同志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通报表扬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通报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实名反映问题的社会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公示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联系方式

(一)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 系 人:王苗

联系电话:0931-8928494

电子邮箱:sxxcjy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编:730030 

(二)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 系 人:许多元 

联系电话:0931-8960771(兼传真)

电子邮箱:gsfzxc@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

邮编:730030 

附件: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通报表扬对象名单(天水地区)

一、先进集体

(一)市州层面

天水市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政府

天水市甘谷县六峰镇政府

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法院

天水市烟草专卖局

(二)省直部门

天水师范学院商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

二、先进个人

(一)市州层面

赵东红  天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世强  天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

付文婷(女)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秦凯亮  天水市秦安县司法局西川司法所所长

李翊军(回) 天水市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奎  天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责任编辑:姚宇
编辑: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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