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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规范诚信经营的告知书

来源: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3-12 09:01:16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零售药店规范诚信经营的告知书

来源: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3-12 09:01:16

广大药品零售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压紧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规范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不得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形式误导群众买药,严禁以买药赠药等促销方式向消费者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药品应做到明码标价。标签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做到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签一致。会员价限量销售的药品,应有显著标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严禁哄抬价格、垄断经营。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供货单位资质审核、进货验收、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销售追溯、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要严格管理、依法处置。“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要严格落实过期药品回收“三有”(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措施、有安全措施)管理要求,严禁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

四、提升优质药学服务。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职,不在岗时,应挂牌告知。药师应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咨询指导以及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与报告,切实发挥好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作用,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理性消费。

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抓实抓细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零售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鼓励药品零售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药品安全违法线索,并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姚宇
编辑: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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