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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顶部突然脱落 砸伤业主该谁担责

来源: 新天水2024-03-14 11:29:16

电梯顶部突然脱落 砸伤业主该谁担责

来源: 新天水2024-03-14 11:29:16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 张雷】夫妻俩乘坐电梯时,电梯顶板突然掉落,导致妻子被砸受伤。谁曾想,在物业赔偿业主之后,却又将业主告上法庭。这究竟是为何呢?秦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案件。

2020年9月25日凌晨,邢某与妻子朱某乘坐小区电梯回家,发现电梯轿厢顶部发出异响,便用手扶按。这时,电梯顶部铁皮突然掉落,将朱某砸伤。随后,朱某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由某物业公司赔偿朱某各项损失近万元。

在赔偿后,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是工人裴某在运送装修木板时,两次碰撞电梯顶部轿厢铁皮,造成铁皮移位下垂。物业公司认为,裴某碰撞电梯顶部的行为,直接导致电梯顶部倾斜,应负主要责任。邢某在发现电梯顶部晃动后用手触动,致使本就松动的电梯顶部掉落,也应承担责任。于是,请求法院判令裴某及邢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裴某在进入案涉电梯运送装修木板的过程中,明显两次碰撞电梯顶部,且裴某有抬头查看的行为,但未及时将电梯顶板复位,也没有向某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报修,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案涉电梯的管理人,应对电梯运行负有日常监督和维修义务。在案涉电梯被裴某造成损坏后至事故发生期间,某物业公司疏于管理义务的履行,没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妥善维护,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应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监控录像显示,邢某和妻子朱某进入案涉电梯时,电梯轿厢顶部出现异响。邢某为保护自身及妻子的人身安全,在案涉电梯顶部铁皮已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伸手扶按电梯顶部铁皮的行为本身不具有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责任。”办案法官说。

经过审理,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某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裴某按其过错大小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某物业公司已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故裴某按30%的比例向某物业公司赔偿。

办案法官表示,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是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日常工作中,物业公司应做好小区的各项维修安保工作,尤其是保障小区电梯的正常运行。电梯出现故障后,应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并妥善维护,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如暂停电梯运行、设置警示标语等方式,提示乘梯人以防事故发生。同时,电梯使用人员也应爱惜和保护轿厢,避免坚硬物体碰撞厢体,造成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姚宇
编辑: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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