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起纠纷 法官调解破僵局
知识产权起纠纷 法官调解破僵局
新天水讯【记者裴婷婷 张雷】“谢谢法官,虽然出了钱,但也让我记住了,不能使用未经授权的东西了,还得原创啊……”被告某公司负责人说道。4月22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完满结案,审理期限仅38天。
被告公司在自己经营的场所招牌、装饰上,突出使用了与原告公司注册商标称呼相同、字形相似的标识,并未经原告公司授权。原告认为该行为构成侵权,便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随后诉至法院,请求进行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赔偿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商标字形不同,不构成侵权。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给双方当事人发送了《知识产权(商标权)审判要素表》,让双方对自己的权利凭据进行梳理。法官分析认为,被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的根本原因,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不足,未认识到自身使用与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性。
法官通过浅显易懂语言,指出被告公司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相似,容易使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涉案注册商标有特定联系。通过沟通,被告公司对案件事实有了新的认识,为案件调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随后,法官运用调解技巧平衡双方利益,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摸清当事人顾虑点,详细向双方分析法定赔偿金额认定的考量因素,指出双方存在的互相妥协和让步的中间地带,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某公司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调解款项。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方面,也是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这起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中,法官通过细致分析成因、精确释法明理、耐心引导沟通,成功调解结案,高效快捷的处理方式,既让上诉人感受到了调解的高效,也让被上诉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法官表示,接下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在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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