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温情感化失足少年
“圆桌审判”温情感化失足少年
新天水讯【记者蔚军平】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圆桌审判”方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通过“圆桌审判”温情感化失足少年。
与以往不同,这次庭审现场没有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这种审理方式拉近了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的距离,营造了温情、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审判氛围,最大限度减轻被告人恐惧、抵触心理,从而更容易接受法官平等的情感传达和劝导教育,充分体现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人文关怀。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6月,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其银行卡提供给其上线“跑分”团伙用于流转电信网络犯罪赃款。后被告人加入该团伙之中,负责寻找银行卡主、操作卡主手机进行转账并参与取现,非法获利共计8000余元。
庭审中,法官始终以耐心、柔和的方式释法说理,庭审环节在法理和情理交融下有序进行,在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让其深刻明白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为迷途少年重返正确道路指明方向。
庭后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未成年被告人表示认识到错误,今后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当庭进行量刑宣判,以未成年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近年来,武山县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武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从“心”出发,以“教”着眼,以“帮”入手,采用更多元、更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需要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用温情开导治愈少年伤痛的心,用法治之光照亮少年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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