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多措并举为电动车加把“安全锁”
天水:多措并举为电动车加把“安全锁”
□天水融媒记者 蔚军平
自10月14日起,天水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电动车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电动车挂牌登记数量明显增多。
路面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此次整治对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重点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及超员行驶、驾驶非法改装及“超标”车辆等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形。
近日,记者在秦州区车流量较大的双桥路丁字路口、华联十字等重要路段看到,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街面上涉及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情形已经很少出现。对于出现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及时查纠,并同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11月1日起,任何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的电动车及“非标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车”、四轮“老年代步车”严禁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方可驾驶。

“我们常态化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时,采取劝导处罚和违停拖移的方式,依法依规,罚教结合,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李建华说。
“带牌销售”把好入市关口
电动车规范管理需从源头抓起,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主动作为,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上门宣传和服务。

在秦州区解放路一家品牌电动车经销店,民警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分类标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向店员进行详细宣传讲解,并要求商家在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清晰告知车辆属性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因为两者在车辆上牌、驾驶证考取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
记者看到,解放路多家电动车经销店在显眼位置张贴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须知的海报。在销售过程中,店员也会向顾客主动告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挂牌和上路行驶时的区别和注意事项。
据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周建勤介绍,自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随着交警部门宣传、劝导及查处力度的加大,该所也迎来了电动摩托车上牌和办理驾驶证的小高峰,截至目前,该所已经办理电动摩托车车牌528副,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数量达到680人,许多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考取驾驶证的学员数量都有所增加。

为深入推进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车挂牌登记和通行秩序,我市交警部门除了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外,还加大了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持续深化电动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从源头销售环节防止“老头乐”等违规电动车产品进入道路交通环境。麦积公安交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对辖区电动三轮四轮车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对经营场所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并严禁企业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仅限用于景区、园区、厂区等封闭场景使用的老年代步车,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同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
引导商家规范、诚信经营,确保出售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并协助顾客知晓后续上牌流程,是从源头上减少无牌车上路、准驾不符等问题的重要一环。
“相比之前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强化了非金属材质防火阻燃要求更高,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重量的5.5%。我们也一直在配合交管部门大力宣传‘一盔一带’的法规,提醒车主购买电动车后尽快上牌,我们店的电动自行车也都是‘带牌销售’,同时,也提醒购买电动摩托车的顾客,考取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天水市某电动车经销店经理吕囝说。
常态化整治 守护出行安全
对于电动车无牌无证、酒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我市交管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托智慧交管工作平台,通过短信、交管12123APP向当事人推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加大警力投入,采取错峰勤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尤其是对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周边无牌、“非标”、无序停放的电动车进行严查严管。

“全市交管部门将持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大对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等真实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天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科民警连凌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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