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宪于心 践法于行
遵宪于心 践法于行
□天水融媒评论员 吴丽娜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精神在更多人心中生根发芽。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确立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基本框架,承载着全体公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当越来越多人更好地学习和运用宪法,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有机统一,宪法精神就能不断深入人心。
遵宪于心,需破除“宪法遥远”的认知误区。不少人觉得宪法“高大上”,实则它是最贴近民生的“生活指南”。宪法赋予公民各项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等等。宪法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宪法保护下,确保自身权利保障的最大化。只要我们以宪法为基本行为准则,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就能感受到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温暖与力量。
践法于行,普法为先。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每一条规定,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体系、政策措施、司法实践和公民行为得以活化。广泛传播宪法的种子,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学“宪”用“宪”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将普法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方能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茁壮成长。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种行动指南。让我们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更好地遵宪于心、践法于行,努力汇聚建设法治中国的磅礴力量。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