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水微评|不能让造谣成为自媒体的“流量密码”
新天水微评|不能让造谣成为自媒体的“流量密码”
□天水融媒评论员 年葆东
年前,一则以“孩子商场附近险些被拐”而引发四川泸州家长群体普遍恐慌的视频,最终被警方证实为不实谣言。这起事件,再一次将部分自媒体为博取流量、收割关注,不惜编造触碰公众安全焦虑的虚假信息,将造谣作为“流量密码”的问题暴露在了公众的视野之中。
当下,部分自媒体将造谣当成了“流量密码”,他们紧盯社会热点、触碰公众焦虑,编造虚假信息以博取关注,待账号涨粉、流量变现后,即便被辟谣、处罚,也早已赚得盆满钵满。而这种“造谣成本低、收益高”的畸形现状,正是谣言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应当说,网络谣言的滋生与扩散,平台的监管缺位难辞其咎。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关视频不仅顺利通过发布审核,还在扩散过程中获得算法推荐,直至引发社会恐慌才被介入处理,暴露出平台“事前审核松、事中管控慢、事后处置软”的问题。面对层出不穷的造谣手段,平台不能仅满足于“被动删帖”,而应建立更精准的风险预警机制,将各类易引发恐慌的内容纳入重点审核范畴,通过技术识别+人工复核的方式,从源头拦截虚假信息。同时,针对造谣账号的传播规律,平台需完善算法推荐规则,摒弃唯流量论的导向,对疑似虚假信息及时限流、标注提醒,避免谣言在算法助推下持续发酵。此外,根据《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还应履行好线索报告义务,发现造谣传谣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筑牢网络谣言的第一道防线。
作为执法部门,及时介入与严厉罚处亦是有力震慑的关键。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不仅在于引发社会恐慌,更在于消解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而执法效率直接决定着辟谣的效果及影响的控制。因此,执法部门需建立网络谣言快速核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辟谣,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同时,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往案例充分证明,只有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形成有效震慑,才能让造谣者有所忌惮。
我们常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流量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与道德之上。那些将造谣当作“流量密码”的自媒体,为赚得一时的流量,无底线透支公众信任,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平台守好监管关口,扛起监管主体责任,执法部门握紧法律利剑,双管齐下,才能斩断靠谎言牟利的链条,才能让网络空间回归真实、理性的本源,才能让流量真正成为优质内容的奖励,而非虚假信息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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