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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证件上网 还诬告民警
一男因此换来处罚
2013-12-27 09:26:21 星期五 来源: 天天天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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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柏拓】捡来别人的身份证上网被民警核查后,一名男子不仅不接受,反而诬告民警酒后执法。结果,其行为换来了秦州警方的治安处罚。

    2月下旬的一天深夜,通过预警平台发现一名麦积区“前科”人员在七里墩附近一家网吧上网之时,市110指挥中心发出了核查指令。接到指令后,七里墩派出所两名民警当即赶到了这家网吧核查。 检查结果显示,正在上网的人是秦州区的张某,而其所用身份证则为麦积区“前科”人员刘某。

    原来,这张身份证是一同上网的张某朋友赵某两年前捡到的。当日晚,赵某带着自己及刘某的身份证前往网吧上网。他掏出刘某的身份证办理上网手续时,被网吧经营业主拒绝。于是,他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手续上了网。

    其朋友张某见状,拿着刘某的身份证冒充自己的办理了上网手续。当经营业主发现后拒绝为其开机,但网吧打扫卫生的妇女李某则乐于帮忙,私自为张某开了机。

    民警欲带赵某回所里核查其捡到身份证一事,却遭到了张某的阻拦。看到阻拦无效,张某便拨打110举报,称两名民警酒后执法。

    接到举报后,市110指挥中心责令秦州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对两名处警民警进行检查。之后,在张某等人的监督下,督察人员带着两名民警前往医院抽血检验。但结果却并非张某所称那样,两名民警并没有酒后执法。

    案件调查终结后,秦州警方对赵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对张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及诬告、陷害民警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罚款200元,合并执行20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秦州警方还对李某无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对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者开机的行为,作出了罚款300元的治安处罚,对这家网吧则作出了停业整顿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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