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4月24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智军24日介绍,今年甘肃决定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28%,增幅较往年加大,并适当提高了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目前,甘肃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资金已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保障对象可按季或按月通过金融机构领取补助资金。
当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民政厅、财政厅民生实施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张智军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3件实事,已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政策落实、资金筹措、标准调整的任务。今年1—4月已按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位。
据统计,完成三件办任务共需资金72.2亿元,目前甘肃已落实到位资金近59.4亿元,其余资金将主要通过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解决。
张智军介绍,在完成以上办实事任务的同时,甘肃还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其他重大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这包括:2012年,甘肃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9922万元,通过直接救助和资助参保、参合的方式救助困难对象206.5万人次。去年甘肃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7710万元,使59472户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得到救助。
同时,甘肃已下达2013年孤儿、流浪乞讨、优抚对象等特定人群救助保障资金37851万元,确保国家针对他们的救助保障政策不中断。针对“双联”工作出台的医疗救助和重残儿童保障政策,对58个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
“过去我们常常接到群众举报,说某某村干部的近亲属不符合条件享受了低保。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一个探索,逐渐提出对农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进行备案。”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郭华峰表示,对于享受低保的农村干部实行备案制度是甘肃去年提出的新举措。
郭华峰说,通过对农村家庭财产、家庭经济收入的调查,能够掌握享受低保人员的信息,这样在认定农村低保享受户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任务对于完善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很有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