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记者 赵晓玲
12月6日,车主张先生给新车安装了“临时号牌”,正高兴地准备上路行驶。
当日,记者从天水市交警支队获悉,12月1日起全市废止使用车辆“移动证”。为解决“移动证”废止后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前临时上路行驶问题,新购车辆将安装“临时号牌”,车管部门通过“临牌系统”远程审核,品牌汽车经销商为新售机动车打印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据了解,我省于2007年实行已售新车在注册登记前使用“新车临时移动证”的规定。但作为一种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移动证”在法律效力、交强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为此,我省于本月起,决定废止使用“移动证”。
根据省上规定,天水市于12月7日起,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移动证”,车主继续使用“移动证”的,一律予以收缴,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目前,天水市已启用“临牌系统”。尚未启用“临牌系统”的汽车经销商所售新车需上路行驶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向所在地车管部门申请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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