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于智华 石娅丽】12月6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男子在麻将馆内打麻将时,因结账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将对方打伤,最终获刑半年。
今年3月7日17时许,秦州区某村的马某在秦州区绿色市场一麻将馆内打麻将时,因结账问题与田某发生矛盾,双方继而争吵厮打。厮打过程中,马某在田某面部击打数拳致其受伤。
后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鼻骨骨折属轻伤。今年5月,马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警方在处理此案时,马某一次性赔偿田某经济损失2.2万元,田某表示不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
8月5日,检察机关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6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由于被告人马某遇事不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以被告人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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