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串通,家族式贩毒50余公斤
“10·24”特大部督跨境贩卖毒品案昨日在兰州中院开审
中国甘肃网12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野)12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省公安厅今年1月30日通报的“10·24特大部督毒品案”。该案涉案人员罗春香、牟强、牟合麦的3被告受审。当日庭审持续3个小时,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查获毒品50余公斤毒资64万元
据指控,2012年8月至11月期间,罗春香与牟麻乃、牟哈比布(两人均在逃)3人筹集毒资后将大量毒品海洛因从境外运进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并指挥牟强分3次在大理市下关镇接手毒品,后将毒品藏匿于事先准备好的租住屋内囤积,欲运回甘肃进行贩卖。
同年11月26日12时许,当罗春香携带毒品在租住房与牟合麦的交接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4块,净重2001.1克。后警方又在罗春香租住房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0块,净重48443.9克,还在罗春香居住地查获毒资64万元。同年12月13日,警方在新疆伊宁市将牟强抓获。
现年38岁的罗春香系云南大理人,2003年9月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云南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刑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2004年其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10年3月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该案中,牟麻乃与罗春香是情人关系,牟麻乃与牟哈比布系兄弟俩,牟强、牟合麦的均系牟麻乃亲戚,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家族式境内外串通贩毒案。
主犯自称未参与筹集毒资也未贩卖
庭审时,罗春香坚称其没有参与筹集毒资也未贩卖毒品。
牟强则称因为当时其被朋友骗至云南,身无分文,知道表哥牟麻乃在大理,电话联系后到大理,听从罗春香的安排,3次从背孩子的女人手中接获包包并交给罗春香。牟强对指控其所犯罪行无异议,但辩称他是运输毒品罪,而非指控的贩卖毒品罪。
牟合麦的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侦查证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认罪。
据庭审反映,该案主犯牟麻乃和涉案3被告人多通过电话联系,其本人身在兰州遥控指挥,而其从缅甸购买毒品的付款方式竟是分期付款,为此,其弟牟哈比布被当做人质扣押在缅甸,欲等毒品运回国内贩卖后再交付毒资将人索回。罗春香虽称其未参与筹划毒资和贩卖毒品,但检方多组证据均证明了她不但参与谋划贩毒,还是其牵头从缅甸寻找毒品来源,并在大理指挥牟强、牟合麦的运毒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