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根据省纪委甘纪办明电〔2013〕68号要求,现就我市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令禁止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是中纪委继禁止中秋国庆送月饼送节礼之后,反对“四风”的又一具体要求,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的务实举措,体现了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和“钉钉子”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既浪费财力物力人力,又助长奢靡之风,影响的是党风政风,损害的是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因此,必须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执行。
二要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严格纪律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落实情况负总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并予以通报曝光。
各县区、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要将发现、查处的问题及时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举报电话: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0938-8271564
市纪委信访室 0938-8270263
中共天水市纪委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