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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明·嘉靖《宁远县记》碑——解读明代宁远(武山)县城改造建设(下)

来源: 新天水2023-01-12 11:09:11

【人文】明·嘉靖《宁远县记》碑——解读明代宁远(武山)县城改造建设(下)

来源: 新天水2023-01-12 11:09:11

明·嘉靖《宁远县记》碑

□ 刘雁翔 裴应东

现就明·嘉靖《宁远县记》碑,解读明代宁远县城改造建设,谈几点认识:

第一、这次整修的重点是县治(碑文称为“县制”)即县衙及僚属办公场所、文庙。之外,还涉及城垣、神坛、桥梁、街道、铺舍等,是全面整修。其最大的变化是,改变了北宋县衙建筑的朝向——原来“南向”,改建后为“北向”,文庙朝向也随之改变。宁远县城在县域中部,渭河北岸,北宋始建始。在当时,完全是因为军事需要。城址选今武山县城和洛门镇之间川地(今武山县城和洛门镇之间的洛门盆地是武山县境内最大的川地,《水经注》称武城川,刘元鼎《使吐蕃经见纪略》所言的“武川”,即是此川)的最西面峡口渭河之南,所以不可避免地局促狭小。

俗言“天下衙门朝南开”,在陈官之前,宁远衙门就是遵循此民俗旧制而建,为了恪守衙门朝南的旧制,使得县治“背街逼山,宅舍湫隘”。陈官到任,现场调查,因地制宜,将衙门从南向即坐北朝南改制为北向即坐南朝北,确是一个大胆举动。这一改制,使得县城的主体建筑,都转向成了背山面河形势,如此则视野开阔,开门即见滔滔渭河、郁郁田园,很好地利用了地利,也相当人性化,显然非常成功。宁远衙门朝北开,是地理形势逼出来的,也是陈官敢为人先干出来的。从此,奠定了宁远衙门朝北开的格局。

明·嘉靖《宁远县记》碑(局部)

第二、从武山现存旧县志看,城建历来是县令政绩的重要标志。万历《宁远县志》和康熙《宁远县志》记载明代县令功绩,都和城建相关。以康熙《宁远县志》卷四《官师》为例:

谢茂 潼川监生,成化间任,重修城池。

江万玉 大竹举人,正德间任,重修城池,有功于民。

陈官 商城举人,重修城池。

仪世麟 太平举人,重修城池。

卢尚志 陈州,修城池。

由此可见,在古人的价值观里,城建的分量还是很重的,大有唯有建者留其名的意思。

第三、巡按御史直接或间接参与县城改造。碑文述及的“王公”即王绅和“胡公”即胡守中,二人的职务为巡按甘肃御史,其按临宁远是在嘉靖十四年至十五年(1535—1536年),正是宁远县令陈官改造县城之时。据碑文:

越明年初春,以□□□□□□州王公对川欲两改之,公喜从。命下,侯遂集材简工,各以官隙地易民居,通大街以正方位,董□□□官□,□儒周悉,分任并举,奸惰莫售。

……

落成之际,适新巡宁陵胡公文江至县,侯以此役知,面许大书镌石以示来世。

明·嘉靖《宁远县记》碑(局部)

虽然有残字,但还是可以看出,县城改造的动议先由陈官请示汇报,等到首肯“公喜从”“命下”之后才动工。改造工作完工之后,正好新御史来县,陈官汇报县城建设成绩,得到肯定,并答应书字刻石以流传后世。有明一朝,监察御史职权广大,即如地方的工程建设都在监察御史的监察范围内。同时,御史还参与或主持建设工程,如明代秦州创修伏羲庙,就有不少巡按甘肃御史、巡察御史参与其中。碑文还提及在高敞空地建设的“察院”,即巡察来县御史之临时办公住宿之地。另外,万历《宁远县志》卷九《艺文》留有十多位御史之诗作,也可知御史来县之勤。

第四、历史是干出来的,也是写出来的。如宁远县令陈官,万历《宁远县志》卷三《官师》记:“陈官,河南商城人。重修县治,有功于民。”康熙《宁远县志》简化记为:“重修县城”,乾隆《宁远县志》、民国《武山县志》亦如之。看这条资料,我们会有一个笼统的概念——此人为县令,整修过县城,至于如何整修,不知道。正是有了明·嘉靖《宁远县记》碑,我们才了解到诸多历史细节。


责任编辑:孙有生
编辑: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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