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评论|激活“非遗”传承
文化评论|激活“非遗”传承
□ 何也
12月15日,《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市今年颁布实施的第二部文化项目保护条例。《条例》的实施,意味着天水市将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升到了法律层面。无疑,它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项,省级非遗项目50项,市级非遗项目180项,县级非遗项目550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等领域。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已融入当地群众,成为他们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县区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非遗工作室”“非遗专场表演”等系列活动,让传统非遗项目在新时代有了破圈的可能和必要,也让非遗项目从“养在深闺人未识”变为“飞入寻常百姓家”,凸显出了极大的社会意义和文化意味。
激活“非遗”传承,须彰显“从民间来,到民间去”的宗旨,让非遗保护传承以人民为中心、以传承人为中心。以传承人为中心,就是要提升传承人自身的造血能力,打响工作室、传习所的品牌效应,提升非遗项目的文化含金量,进一步强化社会影响力。
激活“非遗”传承,须要求所传承的非遗贴近生活、贴近当下,让古老的非遗在现代生活中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如天水雕漆、天水竹编等传统非遗,因其自身清雅、精致、美观的品质,引起了众多市民、游客的欣赏,并成为增进生活情趣的活性剂。
激活“非遗”传承,除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外,最重要的须不断守正创新,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对非遗文化进行再度开发、二次创造,真正做到群众所喜闻乐见,项目能全面发展。
文化学者冯骥才曾言:“文化从来不是流水线能够打造出来的,文化要靠时间和心灵悉心酿造,是一代代人共同的精神成果。”在新时代,自然积淀而成的非遗早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因此,在提高中保护,在保护中提高,让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就成为激活“非遗”传承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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