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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寻求刺激偷盗车辆被判入狱

来源: 新天水2023-08-23 17:15:31

无知少年寻求刺激偷盗车辆被判入狱

来源: 新天水2023-08-23 17:15:31

新天水讯【记者何慧娟】本应是在校园内求学向上的少年,却因为寻求刺激,沾染不良行为,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锒铛入狱。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三位无知少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

2022年6月22日4时许,均未满十八周岁的王某、焦某、汪某预谋盗窃后,窜至秦州区某小区附近,欲盗窃吴某停放两轮摩托车,三人轮流撬锁未果后离开现场。

次日凌晨,焦某、汪某再次来到该小区门口,撬开吴某摩托车前盖并接线,发动车辆试骑后放回原处,并将此情况告知王某。同日下午,三被告到该小区门口,发动并驾驶该摩托车外出后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另一侧。

当晚三人欲将该车辆骑走时,被保安发现并将被盗摩托车扣留。2022年6月24日3时许,王某、焦某、汪某再次窜至该小区售楼部门口,盗得刘某停放的两轮摩托车一辆。案发后公安民警将焦某、汪某抓获,汪某协助民警抓获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焦某、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作用地位相当,以共犯论处。王某、焦某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家属已赔偿失主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均可从宽处罚。汪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可认定为立功,家属已赔偿失主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可从宽处罚。

最终,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张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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