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交警:严查违法载人 确保出行平安
秦安交警:严查违法载人 确保出行平安

新天水讯 11月9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冬季攻势”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严管十条”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对辖区农村路段检查力度,依法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当日上午9时42分许,执勤民辅警在叶堡镇路段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搭载人员上路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停,对驾驶人、乘坐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讲述车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安排乘车人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安全离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车辆违法载人、超员、客货混装是红线,也是高压线。每一次侥幸,都是拿生命做赌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农村地区务农、务工集体出行多,但无论多忙都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搭乘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辛文)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负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