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家庭纠纷巧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家庭纠纷巧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新天水讯 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两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积怨。
王某与马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0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女,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2年6月,王某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予离婚。但在双方共同生活不久后,两人再次发生矛盾,王某又遂于2024年5月再次向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随后,马某亦向法院提交婚约财产纠纷起诉状。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试图联系被告马某,但一直联系未果,无奈之下只能与马某父亲取得联系。经法官多次耐心劝导,马某父亲帮助法院联系到了马某。法官通过与马某沟通发现,马某性格偏激,如果该案判决处理可能会引发一些矛盾隐患,考虑到离婚纠纷和婚约财产纠纷为系列案,法官遂组织两案当事人一起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均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对孩子抚养问题和彩礼返还金额方面争议较大,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后主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先,采用“背对背调解法”给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围绕争议的分歧和焦点,主办法官一边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各自的难处,一边释法说理,反复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孩子抚养、返还婚约财产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两案均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该系列案的成功调解,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积怨,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直以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特别是在处理家事纠纷上,积极化解矛盾,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实在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谢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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