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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来源: 麦积公安交警2024-08-04 22:51:47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来源: 麦积公安交警2024-08-04 22:51:47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提升我大队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在辖区内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监控设备地点

1.天水麦积渭滨北路天风路西北20米

2.天水麦积渭滨北路东环路西北20米

3.天水麦积渭滨北路天风路东北20米

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1.天水麦积连天线下行1523公里700米

2.天水麦积连天线上行1521公里900米

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各种超速违法行为。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公示后将对以上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2日

责任编辑:姚宇
编辑: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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