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不减速 转弯不让行 最终酿事故
直行不减速 转弯不让行 最终酿事故
新天水讯 开车上路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可不,一车辆因转弯未让直行,一直行车辆未减速慢行,结果酿成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近日,程某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秦安县兴国镇滨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云鼎酒店门口左转弯时,与相向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相撞,酿成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程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应实行让右原则。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由于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康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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