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高质效办好公诉案件
武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高质效办好公诉案件
新天水讯 10月10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某盗窃罪一案,在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该院检察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审查了该案的全部在案证据,并就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制发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完善了证据链。全面掌握案件事实、证据后,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议,郭某某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过程中,该院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并针对辩护人辩护意见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答辩,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行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该院检察长还开展了法庭教育。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常态化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缩影,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的体现。接下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知重负重、敢为善为,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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