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严管电动自行车销售 消除源头安全风险隐患
秦安:严管电动自行车销售 消除源头安全风险隐患

新天水讯【通讯员 王顺芳】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正式实施。连日来,秦安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消除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效落地,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进行逐户宣传及现场指导,通过对比新旧标准讲解重点修改事项,引导经营者充分了解和掌握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政策法规,督促其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仔细查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确保电动自行车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同时,该局对全县45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开展多轮检查,指导经营主体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和“一户一档”监管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召开电动车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和业务指导培训会以及签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方式,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法律、标准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据标准正确使用,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

在此基础上,该局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锂电池,擅自改装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3条,限期完成整改10条,对涉嫌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3.89万元,没收扣押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22辆,有效震慑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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