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1月—10月份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1月—10月份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024年1月—10月份,全省14个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8.3%;PM2.5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SO2浓度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NO2浓度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CO浓度均值为1毫克/立方米;O3浓度均值为140微克/立方米。
2024年1月—10月份,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甘南州、陇南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庆阳市、天水市、武威市、定西市、金昌市、临夏州、平凉市、白银市、兰州市。
2024年1月—10月份,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武威市、酒泉市、张掖市、定西市、临夏州、天水市、甘南州、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市、白银市、陇南市、平凉市、庆阳市。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综合考虑了PM10、PM2.5、SO2、NO2、CO、O3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3.主要污染物项目名称越靠前,该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占比越高。“/”表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