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民生“小案” 解百姓“心事”——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多元解纷工作侧记
办民生“小案” 解百姓“心事”——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多元解纷工作侧记
■新天水记者 裴婷婷 张雷

在婚姻纠纷案件中,法官情法并举调解,夫妻俩最终冰释前嫌;在排除妨害责任纠纷中,法官现场勘察、释法析理,巧妙地化解双方矛盾……这一件件看似“鸡毛蒜皮”的“小案”,却是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每天一丝不苟对待的“大事”。
近年来,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在审判中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2024年1月,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干警与村委会网格员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秦亭镇某村民饲养的猎犬挣脱束缚,窜至马路,咬伤一名10岁儿童,双方当事人虽口头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分歧巨大,未能达成一致,矛盾就此搁置。
随即,法庭迅速联系秦亭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及事发地周边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调解,很快将矛盾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将工作重点主动前移至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从被动变主动,协同相关机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新收案件优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交由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处理,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
据统计,截至11月底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共受理案件155件,结案150件,结案率97%,调解、撤诉75件,调撤率50%。推送案件99件,成功率61%。

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的案件以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居多。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法庭常巡回开庭,组织旁听,宣传相关法律。通过宣传,不仅推进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民间借贷纠纷的数量也呈现下降趋势,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法庭借鉴前期“普法赶大集”的活动经验,在乡镇赶集日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多措并举,营造辖区内人人学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近几年,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还结合生态优势,打造旅游法庭品牌,在办理涉旅游产业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携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力求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从个案中敏锐捕捉并总结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的风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持续减少涉旅游产业纠纷的发生,为当地旅游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法院山门法庭将立足辖区实际,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社会和谐稳定的“桥头堡”、基层治理的“前沿哨”、服务群众的“先锋队”,以最优的诉讼服务,专业化的审判执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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