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却受伤 法院调解止纷争
义务帮工却受伤 法院调解止纷争
新天水讯【天水融媒记者 裴婷婷 张雷】亲朋好友之间搭把手、帮个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如果帮忙过程中不小心受了伤,医疗费该由谁出?责任该谁来负?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2024年,张某与李某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共同经营某俱乐部。同年9月,朋友王某出于好意,主动帮忙为该俱乐部悬挂广告。不料,在操作过程中,王某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王某为足部损伤、跟骨骨折。
事故发生后,王某多次与张某、李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某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赔偿。
办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原被告本是朋友关系,王某也确实是出于善意无偿帮忙。如果简单启动伤残鉴定程序,不仅会产生高额费用,还可能拉长诉讼周期,激化双方矛盾。为此,法官决定优先尝试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张某和李某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他们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也向王某说明,帮工过程中自身也应当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反复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张某和李某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王某也表示愿意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接受帮工的一方,应当主动排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对帮工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和安全指导,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办案法官提醒,提供帮工的一方,也应充分评估自身能力,注重自我防护,做到量力而行,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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