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 有“警”无险
车辆自燃 有“警”无险

新天水讯 4月16日清晨,甘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执勤时,快速处置一起车辆自燃险情,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时,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车头部位突然冒烟,随即蹿出明火,确认车辆发生自燃。时值交通高峰时段,周边车辆和行人密集,情况十分危急。险情发生后,执勤民辅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他们第一时间疏散周边群众,把群众引导至安全区域,并冒着危险迅速扯掉车辆燃烧的隔音棉,阻止火势向发动机舱纵深蔓延。与此同时,民辅警积极发动周边群众,就近协调灭火器材,对起火车辆展开先期扑救,成功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
随后,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执勤民辅警与消防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经过进一步扑救筛查,汽车明火被完全扑灭,现场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当,此次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也未波及其他车辆和行人。
此次快速高效地处置火情,充分展现了甘谷公安交警临危不乱、履职尽责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也进一步检验了基层一线警力应对突发警情的实战能力。(马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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