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

关于征集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 新天水 2026-07-08 17:06:41

关于征集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 新天水 2026-07-08 17:06:41

关于征集涉成品油领域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天水市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决定,对举报涉及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甘肃省天水市内从事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甲醇、白酒、石脑油、醇基燃料、新能源车用燃料、轻烃、芳香烃等危化品及其他可用于车辆、机械使用的勾兑燃料)生产、销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二、举报对象

1.非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成品油的;

2.生产销售劣质油品、偷逃税款、危险作业、计量作弊、变品变票销售的;

3.利用固定场所、流动加油车、改装车辆违法销售成品油的;

4.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的;

5.涉油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涉成品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根据举报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程度、案件性质、涉案物品金额、罚没涉案物品价值等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四、举报渠道方式

广大公民可以通过电话举报涉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涉案具体地点、介质、规模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天水市公安局0938-8886033

中石油甘肃天水销售分公司0938-8217378

天水市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编辑:杨颖

责任编辑:姚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新天水讯”的稿件,均为天水日报社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天水”,并保留“新天水”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天水客户端(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