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救灾 岂能“谣”言惑众
防汛救灾 岂能“谣”言惑众
□天水融媒评论员 郝勤学
据新华网消息,公安部网安局7月13日公布25起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25起典型案例涉及广东、广西、浙江、湖北等多地,个别网民为牟取私利,恶意编造涉汛涉灾虚假内容,严重干扰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共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3人,相关账号已被平台封禁处置。
防汛救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关注,然而,这些关注的目光,在有些人眼中却变成了“生意”。从公安部网安局公布的25起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看,有人运用软件制作了一段特效视频,内容为“农村山洪暴发”;有人将往年汛情视频进行“移花接木”,在有关平台发布,谣称“暴雨,家门口看海”;有人将其他地区的水灾视频进行剪辑、拼接,谣称“出现洪汛”;有人在微博平台编造传播“有个小区塌了一栋楼”……造谣者搬运、拼接或利用AI软件等方式编造发布的这些虚假信息,形式各异、内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博取关注、吸粉引流”。
在流量可以变现的当下,网民通过对热点信息的创意表达和真实呈现,为自己吸引粉丝、赚取流量,本无可厚非,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人利用当前防汛救灾热点,为了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无底线地编造发布防汛救灾的虚假信息,那就是实实在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吸引了粉丝,但无形中引发了公众的焦虑和恐慌;可能赚取了流量,但却干扰了相关部门的指挥决策与救援部署,影响了防汛抗灾工作正常开展。对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早有相关规定:编造传播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轻则构成违法,重则涉嫌犯罪。
防汛救灾是救民于水火的大事,绝不能让不法网民的虚假信息混淆公众视听,干扰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应当筑起的另一道防线。对此,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查处力度,让谣言发布者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提高谣言发布的违法成本;网络平台要强化涉汛涉灾信息审核筛查,运用技术手段拦截、封堵不实内容,压缩谣言传播空间;主流媒体要及时发声,以权威信息抵制虚假谣言;公众对涉汛涉灾信息的来源和内容,要从权威性、科学性、常识性等角度多一些思考、多打几个问号,同时关注权威媒体信息,最大限度地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防汛救灾,靠的是万众一心、守望相助,离不开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支撑。面对当前严峻的防汛救灾形势,必须守住信息真实底线,抵制网络虚假杂音,以理性辨别击碎谣言,以权威信息稳定民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凝聚起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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