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塌了,心不能散!大像山镇东关社区“三无小区”外墙倒塌后的共治破局记
墙塌了,心不能散!大像山镇东关社区“三无小区”外墙倒塌后的共治破局记
新天水讯 据甘谷县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受持续降雨影响,大像山镇东关社区老人大家属楼一段围墙突然倒塌,不仅阻断了居民日常出行通道,更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与后续处置的广泛讨论。该小区因无物业管理、无业委会、无明确管理主体,成为典型的“三无小区”,此次突发事件将其长期存在的治理难题再次推至台前。

事件突发:“三无小区”治理空白显短板
“早上出门,发现路全被砖头堵死了,尤其是近期降雨频繁,院内出水口被阻断,这让附近住户的排水成了难题。”家住该小区4单元的张阿姨回忆起事发当日的情景仍心有余悸。倒塌的围墙约5米长、2.5米高,砖石散落一地,不仅阻断了附近居民的水路,还存在二次坍塌风险。居民们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求助,希望尽快清理现场、恢复通行。
然而,社区工作人员在协调处置时却面临困境。“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成立业委会,围墙作为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置找不到明确责任主体。”东关社区党委书记苟维红坦言,社区虽能临时组织人员设置警示标识,但清理废墟、重建围墙的费用和人力无从落实,“我们只能牵头协调,但没有强制力要求居民出钱出力。”

责任界定:法律框架下“柔性执行”解争议
事件发生后,有居民提出疑问:“围墙因天灾倒塌,责任该由谁负?”也有人认为,自己从未使用过这段围墙,不应承担费用。对此,法律专家给出了明确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小区围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负有维护义务。”即使小区无物业和业委会,业主仍需共同承担共有设施的管理责任。“连续降雨虽属自然因素,但如果围墙本身存在年久失修、结构老化等问题,业主未及时履行维护义务,仍需共同承担修复责任。”
不过,法律的刚性规定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执行。“直接要求所有业主平摊费用,容易引发抵触情绪。”事件发生后,社区第一时间派网格员前往现场核查情况,通过逐门逐户敲门征求住户意见,一致同意由社区牵头开展紧急处理工作,联系专业人员对坍塌墙体残留物进行紧急清理,首先消除水路阻断引发的安全风险。另外,由社区协调专业施工方对坍塌外墙进行彻底翻修,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后续产生的清理费、翻修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经费花销全程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保证公开透明。

治理破局:社区牵头推动“三无小区”焕新生
此次围墙倒塌事件,再次将“三无小区”治理难题摆到台前。据统计,东关社区目前仍有近十个老旧小区,普遍面临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主体缺失的困境,而社区的主动介入,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
面对危机,社区第一时间行动:针对老人大家属楼,迅速组织临时议事会,耐心引导居民转变思想认识,让“小区事即自家事”的共识落地。在围墙修复这件关键事上,社区更是全程主导推进——不仅牵头拟定修复方案,还搭建沟通桥梁,协调施工队,同时引导居民自愿出资,形成“居民出力、社区跑腿”的合力。目前,围墙修复工作已提上日程,预计三天内即可恢复通行,用实际行动让“三无小区”真正实现“有人护、有人管”。
风雨无情,但人心可聚。“三无小区”的治理不能仅靠政府或居民单方面努力,唯有以法律为依据,以协商为纽带,凝聚政府、社区、居民及社会力量的合力,才能真正实现从“无人管”到“大家管”的转变,让老旧小区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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