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残助残解民忧
——天水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
◆天水日报记者洪野 赵俊英
“十二五”时期,在天水市委、天水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有力指导下,我市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残疾人扶贫解困、康复、就业、教育、维权、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着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一大批残疾人从中受益,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015年,天水市为1602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922.4万元,为110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20万元。
完善基层组织 提高生活质量
对于全市25.38万人名残疾人来说,能不能同健全人一样,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他们尤为关切的问题。“十二五”时期,我市在全市范围完善了四级残疾人组织,配备了专职委员,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总站7个,助残志愿者联络站113个,助残志愿者联络点2501个,志愿者注册登记3.6万人,每年给市级肢残、聋人等五个专门协会拨付经费5000元,积极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同时培育社会助残组织,由天水师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积极与澳大利亚慈善家魏基成联系,为我市听障人士捐赠助听器1.1万台,棉衣1000件,价值2220万元;协调台湾元勋国际董事长吴志贤先生为市特教学校和甘谷县、武山县特教学校捐赠语音教学机77台,价值154万元,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
“十二五”时期我市认真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全面开展了肢体残疾矫治、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与服务等各项康复工作。建设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投资490多万元,建设清水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此项目年底将竣工,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加大残疾人精准扶贫力度,共排摸出贫困残疾人35338人,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16739人,建档立卡残疾人当年脱贫率达到26%,给予农村从事养殖、维修业的贫困重度残疾人2000元的从业扶持;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按照“低门槛、高标准、广覆盖”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参加新农合的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5%;重度残疾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提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清水县高彦平盲人按摩诊所
实施助学项目 大力促进就业
“十二五”时期我市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全市1496名残疾学生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组织实施了“百千万”残疾人教育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等助学项目,2015-2016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900名。同时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接受普惠性学前一年教育的贫困残疾儿童每生资助6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在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特教学校接受普高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接受中职教育的残疾学生免除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对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等取得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按照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500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生源地政府解决。
此外,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2家,安置残疾人55人。落实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向残疾人倾斜的政策,先后安排400人就业,扶持盲人按摩机构2个,盲人按摩从业人员达到12名。对具有天水市户口、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符合考驾照条件的听力和肢体残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残疾人就业中心报名,经初审、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补助2000元。
对低保残疾人家生活给予适当补助,及时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重度级残疾人免费、三、四级残疾人半价乘坐市内公交,认真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成效显著,政策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宣传氛围浓厚,为“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