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位于天水市秦州区东南部,距离秦州区城区中心10km 的冯家山大坪里村水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北空地处,占地面积1232㎡,拟建项目采用两级DTRO工艺处理天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规模60m³/d,拟建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指标》(GB16889-2008)中的排放标准后排放,项目总投资799.5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及机械施工产生的含油污水;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主要产生设备为推土机、挖掘机以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三废”采取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后排放;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分别采取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过滤介质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过滤介质送厂家回收;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可达标,运营期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能够做到“三废”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全本及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请将您的宝贵意见交回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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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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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天水环卫综合经营公司 |
名称 |
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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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水市秦州区南城根59号 |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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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41000 |
邮编 |
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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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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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93815918 |
联系电话 |
0931-891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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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58617972@163.com |
电子邮箱 |
chenqqh@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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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结合拟建项目的影响范围,此次公众调查范围确定为拟建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2)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3)是否支持拟建项目的建设;(4)拟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环境造成何影响;(5)拟建项目建成后带来哪些环境问题;(6)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