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通知要求
确保草原生态环境改善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罗双红】日前,我市下发《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市草原禁牧封育管理,夯实禁牧基础,落实禁牧任务,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建立评价体系,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指导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村干部、村级草原管护员组成的禁牧管护工作队,加强草原禁牧巡查,制止放牧和非法占用、开垦草原等行为。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适时发布新的禁牧令,明确禁牧草原四至界限、禁牧期限、草地类型和面积等;要在禁牧区域主要出入口、围栏和人畜活动区域设立界桩、围栏、标牌等草原保护标志设施,公示禁牧政策及有关要求,确保草原禁牧封育封得住、禁得死、不反弹。各县区要加强对聘用村级草管员的监督管理,落实“一年一聘”制度,督促草管员履行好草原管护职责。
通知要求,市、县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草原禁牧监测体系建设,改进监测手段,创新监测方法,完善监测指标,全面加强监测,按时完成监测任务。要全面分析监测数据,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客观反映禁牧区域内草原植被恢复情况,为评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规定、加强草原执法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区要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加强对草原监管部门与村级草管员的考核,制定村级草管员管理制度,开展年终考核,及时兑现补助。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