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在麦积系列报道之五
强化风险防控 保护农户权益
全媒体记者 郝勤学 李旺旺
“三变”改革,村上的公共资源折价变为村集体的资产、政府扶持资金以及村民个人的资金投入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变为股金、农民依托资源和股金变为股东,但作为股东的农民,怎么才能保障他们的股金不被流失,他们的分红得到合理体现?对于这些问题,记者在麦积区采访时,都找到了相应的答案。
花牛镇白家河村是麦积区确定的省级“三变”改革试点村,按照区上扶持“三变”三变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区财政拨付白家河村1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白家河村共有1209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区上的100万元扶持资金怎么成为大家的股金,并获得稳定的分红?白家河村的办法是:将区上拨付的100万元资金量化到1209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集中入股到村上的青军合作社,合作社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每年按8%的回报率向村集体支付收益8万元,然后村集体与农户按照4:6的比例对8万元的收益进行分红,其中村集体分红3.2万元,全村农户分红4.8万元。“为了确保区上拨付的100万元扶持资金不流失,村集体8%的收益有保障,合作社与村集体签订了协议,以合作社等值100万元的果园作为抵押。
目前合作社给村集体的8万元已支付,除了村集体的3.2万元之外,村民也按比例每人得到近40元的分红。虽然每人得到的分红并不多,但体现了村民作为股东的权益。”对于村上的资金保障和股金分红情况,村党支部书记白青军如是说。
利桥镇秦岭村是以“三变”+木耳产业种植为模式的“三变”改革试点村,在股东设置上,“三变”承接主体利桥菌业公司以菌棒和技术入股占股40%,村集体以土地大棚入股占股30%,贫困户以帮扶资金入股占股30%。
股东的分红的基数是当年木耳的收入减去所有的成本支出的盈利部分,分红按照公司、贫困户、村集体2:5:3的比例进行分配。在这个过种中,木耳种植销售收入和成本支出都影响着公司、贫困户、村集体三方的分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大家的分红收益最大化,村上专门设立监事会,由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担任会长,公司1人、贫困户2人、村集体1人为成员,全程参与基地生产、管理、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严格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市场价格询问制,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透明。“毕竟大家都有股份,收入、支出、利润的账一定要算清楚,也要让大家明白,这样大家在分红的才不会心存疑虑。”在秦岭村木耳种植基地,利桥菌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颉云向记者专门介绍了分红保障情况。
“三变”改革过程中,资源、资产、股权,这些都牵涉到集体和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了切实保障集体资源、资产不被流失,集体和农户作为股东的权益不被侵害,麦积区在“三变”改革中一开始就从顶层设计,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制定出台了《麦积区农村“三变”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麦积区农村贫困人口参与“三变”改革实施细则(试行)》《麦积区“三变”改革入股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三变”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持续加强对各类承接主体的跟进服务,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做到“三变”改革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确保入股群众的权益不受损害。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对以村集体名义入股的各类财政资金,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将承接主体的相关等值资产作为抵押,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积极与驻区保险机构进行对接,按照“精准、特惠、创新”原则,扩大了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新增花椒、核桃收获(试点)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区主导果品产业,切实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充分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