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14时30分许,甘肃高速交警第四支队甘泉大队民警在百花服务区对入甘方向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西安发往陇南礼县的大型普通客车前挡风玻璃未粘贴保险标志,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拍照取证。
经查,该车保险正常,驾驶员自称把保险标志放在家里了。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责令其到站后立即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 记者 王晓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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