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去年天水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超16亿元    注意!天水315户“僵尸企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    天水妇女于颖:巧手钩编美丽人生    天水新阳杏花乡村生态文化旅游节举行创意论坛    4月份天水城区这些地方将停电 请提前做好准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天水社会
婚前协议签还是不签,你怎么看?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2018-03-26 15:54:51 星期一     字体设置:

 

婚前协议 签还是不签

记者 夏 卉

近日,网上一份新人的婚前协议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协议里,新娘列出了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条条扎心。据悉,新郎看过后心灰意冷,直接表示:这婚不结了!

对于婚前协议,网友们也是有赞有弹。有人觉得这是未雨绸缪,能有效避免夫妻双方的各类矛盾,尤其是经济矛盾;也有人觉得签协议伤感情,容易让夫妻分心。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婚期在即

婆家要求签协议

对于婚前协议,在秦州区工作的甘谷姑娘李鑫(化名)有一肚子的苦水。

李鑫的老家在甘谷县农村,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家境并不富裕。2011年大学毕业后,李鑫就来到市上打拼,如今也有了自己的小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身边也有了几万元积蓄。

去年6月,李鑫经人介绍认识了男朋友王钰(化名),两人相处得不错。“我俩年龄也不小了,就想着早点结婚。”于是,两人协商后,准备于今年“五一”举办婚礼。

可前阵子,准公婆找到她,让她签份婚前协议,这让李鑫心里十分不舒服。“他父母说,我的存款算我的婚前财产,但结婚的房子是他家的,将来离婚了我不能要。此外,他们还说如果有孩子,离婚了也得归他们。”李鑫觉得很委屈,“他家条件是好,可我又不是贪图他家的钱,哪有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

尽管男友再三劝说,李鑫还是不愿意签这份协议,“我觉得他父母打心眼里看不起我,防着我”,可想起自己和男友的感情,李鑫也很舍不得,“现在心里真是烦得很,眼看着就要修成正果了,却被这一纸协议给搅‘黄’了”。

签不签协议

双方认可就好

现代人离婚率越来越高,为了保障财产等权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签订婚前协议列入婚恋议程。

连日来,记者在几个微信群中发起了一项“婚前协议该不该签”的小调查,发现更多的80后、90后网友对婚前协议表示接受,认为未来路很长,签协议对双方都有保障。

网友“湖里的单色鱼”是个90后姑娘,她认为夫妻双方都应该对各自财产做个保护,“我和男朋友的财产基本都来自父母,签订协议对父母也是个保障。”

“湖里的单色鱼”说,如果两个人的感情没有问题,那协议也就是个形式,不存在任何问题,“事先说明白,总比离婚时为财产发生纠纷的好”。

网友“飘逸空灵”觉得婚前协议是夫妻契约精神的体现,“两人搭伙过日子,总要讲清楚原则问题,给婚姻提供一些约束。”“飘逸空灵”说,他和妻子就签订了婚前协议,对婚后的生活要求、财产分配等进行了约定,“在双方平等的条件下,婚前协议也是一种交流”。

当然,认可婚前协议的也不只有80后、90后,70后的马女士也在其中。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现任老公是二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婚前就签订了协议。“我觉得这样我俩的婚后生活更和谐,所有事情都能有章可循。”张女士说,万一哪天俩人感情破裂,有协议也不至于导致财产纠纷。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婚姻不是买卖,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建设,婚前签协议肯定影响感情。

网友“那时花开”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是对另一半的不信任,婚前设防令大家都尴尬。“婚姻的事情是双方基于感情,如果将所有事情都用一纸协议清清楚楚地写着,那就不是过日子了。”

网友“爱自己”觉得,感情不能用物质来衡量,如果签订协议,那么在签字的那刻两人就分心了,对家庭的归属感也就无从谈起了。如果为了一纸协议坏了感情,那就不划算了。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婚前协议这事无所谓对错,可签可不签,只要双方认可就好。

签订的前提

要有爱和体谅

当今社会,人们的风险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婚前协议作为顺应社会现实变化的产物,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

观心文化的燕子老师认为,婚前协议是基于理性思考,维稳的可能只是法定婚姻关系。真正亲密和谐的伴侣关系,并不受这些条件影响。幸福婚姻关系是双方情感的持续投入,彼此接纳,互相尊重的结果。

燕子老师表示,选择签订“婚前协议”的人,一般注重自我感受、注重权利义务的对等,无形中也可能控制自己对家庭义务的付出量,要求等值的付出和回报。久而久之,可能会滋生各自为政、自私利己的心理。所以,要看到婚前协议的两面,“签订婚前协议的前提,必须是要有爱和体谅。”燕子老师说:“只有在爱的前提下坦诚相待,这样的协议才有可能为婚姻保驾护航。”

签了协议

婚姻更有安全感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丕琪说:“很多人对签署婚前协议是带有偏见的,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从新闻报道等地方看到的婚前协议都是不对等的,正因为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让很多人都觉得签订协议更像是谈生意、做买卖,其实在不少情况下签署的婚前协议也是对弱势方有利的。”

王律师表示,作为一名律师,他打过很多次的离婚官司,也见过不少恩爱情人变成一世仇敌。所以只要婚前协议公平、双方都认可,而且是自愿签署的,他觉得这样的婚前协议未尝不可。

 

上一篇水泥罐车侧翻 压塌路边房屋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