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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丛生 管理难题如何破解”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新天水2020-12-22 15:43:02

“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丛生 管理难题如何破解”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新天水2020-12-22 15:43:02

【编者按】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市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总是骑行不规范,既埋下交通隐患,也不利于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该怎样解决这些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让电动自行车成为城市文明的风景线,连日来,新天水记者通过蹲点调查、前往天水市交警支队、法院等部门进行了走访。

电动自行车乱象丛生 管理难题如何破解(二)


违规行驶:引发交通事故“伤不起”

□新天水记者 张彬霞 见习记者 赵超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也是时有发生。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一旦发生碰撞,极易失去平衡引发伤亡事故,据统计,电动自行车事故中驾驶人头部受伤概率约占64.8%,仅今年上半年天水市涉及电动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就高达20人。12月19日,新天水记者从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秦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了几起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未戴安全头盔 致使骑乘人脑死亡

今年前半年,秦州区一女子未戴安全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后坐还承载着小孩,经过一十字路口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擅自行车,不幸造成了悲剧。

今年4月18日07时49分许,王某某驾驶甘E08***(临时)号电动自行车和(后乘安某某)沿秦州区精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成纪大道瀛池大桥北口时,与沿瀛池大桥由南向东右转弯王某驾驶的甘E58***号小轿车发生刮碰。致王某某、安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由于驾驶员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该事故导致王某某头部着地后造成脑死亡。

案例二:电动车逆行双方均受了伤

常言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同样这句话也适用于所有交通参与者。电动车一直以来作为交通工具中相对比较特殊的群体所在,也是“交通乱象”的重灾区。

今年12月11日20时35分许,李某驾驶麦德发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籍水北路西大桥下东50米处时,使入左道与李某军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五羊牌三轮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致李某受轻伤,两车受损,形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事故处理。最终,李某驾驶麦德发牌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负全责,进行了现场处罚。

案例三:骑行电动自行车途中刮伤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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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很多电动车驾乘人员认为电动车驾驶灵活,可以在车流间、或是人群中随意穿行,结果常常“闯”出祸来。

今年10月10日14时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秦州区精表路第三人民医院附近下行坡道时,因疏忽大意、车速太快,与步行的行人杜某发生刮碰,致杜某受伤、车辆受损,形成道路交通事故。杜某受伤后立即前往天水四0七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

因后期赔偿问题,杜某作为原告将李某告到了秦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10月23日,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出具相关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杜某无责任。

最终,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承担杜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7500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面前无小事,文明交通是我们共同的期待,也依赖于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也希望广大市民依法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二字牢刻心间,避免事故发生,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

责任编辑:漆艳
编辑: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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