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 嫌疑人领刑
信用卡诈骗 嫌疑人领刑
新天水讯【记者 王琳】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本年度首例信用卡诈骗案件,涉案男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现年26岁的男子魏某是定西市安定区村民,2020年4月11日,其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麦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5月18日以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0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魏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7年至2020年期间,魏某在微信上通过“兰州七里河信息港”平台的朋友圈发布办理虚假贷款的信息,在取得被害人杨某、李某等七人的信任后,骗取了七被害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完成事先准备好的QQ号实名认证,再将被害人银行卡绑定在该QQ号上,通过QQ红包和QQ转账的方式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钱转至自己本人使用的QQ上,之后又将该笔钱提现至自己使用的农业银行内,以便充值到自己使用的支付宝上消费使用。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李某等七人共计12773.64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利用网络骗取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钱财,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魏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其近亲属替其退赔了全部赃款,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魏某作案用工具银行卡1张,手机1部,依法没收。
12月23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刑庭办案法官王雪宁处获悉,该案是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结的2020年度首例信用卡诈骗案件。目前,该案已审结,犯罪嫌疑人魏某现羁押于天水市麦积区看守所。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办理贷款请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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