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央行‘不得歧视现金令’”系列报道四】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关注央行‘不得歧视现金令’”系列报道四】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关注央行‘不得歧视现金令’”系列报道四
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新天水记者张彬霞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行为贯穿于大众日常生活的每一天。那么,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让消费途中不会出现现金拒收等行为呢?如遇现金拒付行为,消费者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新天水记者采访了我市相关法律人士和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专业人士,为消费者们进行了答疑解惑。

律师:现金支付与电子支付应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高胜利律师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公平、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工具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可以提高消费者支付体验。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高胜利说,此次发布的第18号公告与2018年发布的第10号公告相比,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公告指出,日常生活中,公众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因现金支付受到排斥或歧视的,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依法维权。公众应培养良好的现金使用习惯,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形象。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中也有明文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专业人士:开展整治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那么,如果遇到拒收现金的情况,市民应该怎么做?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工作人员张青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要求,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更加深入的做好整治工作。今年,我市成立了天水市持续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支行按照天水市中心支行的整体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持续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加强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张青亮说,广大市民如遇拒收人民币现金,均可通过拨打12363电话进行投诉。2018年警告现场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5起,线索来源于互联网检测,发表于微博的文章中。经大力整治,2019年辖区内为检测到拒收人民币言论,无拒收人民币现金投诉。2020年我市收到拒收人民币现金电话投诉两起,经现场调查,举报内容不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业务范畴。拒收人民币现金投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到位,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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