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2人2集体受共青团中央表彰
天水2人2集体受共青团中央表彰
新天水讯【记者 王雪梅】1月6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于2020年12月29日共同下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其中天水市2人2集体受表彰。
“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是经党中央批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授予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的最高荣誉。

陈紫菱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

樊家瑜 (清水县东关小学)
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授予蔡云飞等659名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授予蔡大朋等441名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板厂小学少先队大队等598个少先队大、中队“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其中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的陈紫菱和清水县东关小学的樊家瑜两名少先队员荣获“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称号,天水市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天水市清水县西关小学五(3)中队荣获“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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