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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能按时偿还 银行起诉解除合同

来源: 新天水2021-08-25 10:16:56

贷款未能按时偿还 银行起诉解除合同

来源: 新天水2021-08-25 10:16:56

新天水讯【记者王晓华 实习生黄昕】近日,麦积区一起涉及房屋买卖、贷款的民事调解落下帷幕,被告方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原告依协议解除签订合同,并归还相应贷款本息和律师代理费等。

2016年3月20日,家住麦积区的王某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规定该房地产公司以每平米5430元、总款价564992元的价格将一套住房出售给王某。合同签订后,王某于2016年3月向该公司支付了174992元房款。

当年3月23日,王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一份,合同中约定,该银行将为王某提供贷款人民币39万元用以购买住房,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贷款方式为按月付息。贷款借款借据签订后,经王某授权,该银行向上述房地产公司打款39万元,履行了放款义务。

然而,王某在前期按照合同规定向某银行清偿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再未向该银行清偿其余借款和利息。催要无果后,该银行于近日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除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某于2016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某银行与王某于2016年签订的《个人一手房住房贷款合同》,并由王某向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相关房屋;由该房地产公司向王某退还房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元;由该房地产公司向某银行归还本息、律师代理费、保险费共计350118.27元,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该房地产公司承担。

目前,该协议内容正在执行中。

责任编辑:罗双红
编辑: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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