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监测
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销售监测

新天水讯【特约通讯员 黄少华】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监测,切实发挥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连日来,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检查。

检查以药品零售门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及健康监测,公共用品、设施定时消毒,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设施配备,“甘肃省购买‘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APP使用等为重点,督导规范企业配备消毒剂、测温仪,设置“1米线”,保持顾客、工作人员安全距离,醒目处张贴健康码图识、佩戴口罩和消毒提示,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引导出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督导零售药店持续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的使用,对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全部进行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并采集、上报体温异常疑似患者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零售门店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零售药店,按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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